Protective
Care Domain:提到父親與母親為孩子所做的準備不同,這邊我想到的是性別腳色上的差異,可能是演化、文化等的因素,男性是比較任務取向的角色,因此在與孩子相處的情況上也會是比較屬於玩樂、完成任務的感覺,在情感言語上的交流相對來說較少;女性則相反,更注重在關係、情感、言語上的交流。另一方面,也覺得或許女性親身經歷過生產過程當中的痛苦,因此在對嬰兒的照顧、需求上就會比男性來得更加細心、細緻(當然前提是該女性是想要撫育後代的)。
另外提到照顧孩子,其實是為了確保自己的基因可以繼續繁衍下去,而多生幾個則是為了分散風險,恩…,沒想過這樣的觀點,不過的確從生物上的角度來看的確就是如此!但做為一個人類,好像沒有這樣想過,畢竟如果以過去台灣上一代的觀念,生孩子主要好像是為了養兒防老、多點勞力幫忙;而以我現在周遭一些親友、朋友的經驗,生孩子則是覺得養小孩很好玩、長輩的希望、兩人的結晶等,的確是有包含一些些基因繁衍的概念,但是感覺大多都是被世俗價值或現實需要所驅使而生小孩的感覺比較多。
夫妻在懷孕期間,其性激素都會產生變化是一件蠻有意思的事情,女性會產生變化應該很正常,但男性也會產生變化就蠻奇妙的,可能真的就是預期心理吧!好像也想不太到其他因素了。
Coalitional
Group Domain:Aboud提到關於內外團體,兒童至少到了五歲後才開始有這樣的喜好厭惡區辨,不禁讓我好奇那五歲之前的會有嗎?但五歲前多是與家人相處,較少團體、學校生活,兒童語言的表達可能也不甚精準,因此較難去看出是否有所謂的內外團體之分?
Hirschfeld提到兒童並不會發現種族之分,會發現種族差異,是因為這個社會中對這些事情加以分類的關係。一方面好像有點認同這句話、一方面又有點不認同,兒童好像真的是純真的,他對很多事情並沒有太多的善惡判斷,但他確實會發現不同人之間的差異,但他有沒有可能透過自己的認知產生喜好厭惡似乎很難判斷,畢竟應該很少兒童是完全在自己的探索中成長的,當我們遇到跟他人的不同時,如膚色、臉型、性別差異等等等等,當兒童遇到問題的時候,第一個可以找到較完整解答的人就來自於成人,而成人又有他過去經驗受生活、文化之影響,而這樣的回答就會影響到兒童對他人的認知影響。但如果兒童在完全沒有所謂成人、文化、社會的影響之下,兩個有所差異的人相處是不是就不會有所謂的種族之區分呢?
The
Hierarchical Power Domain:Rough-and-Tumble花了不少篇幅在述說,兒童是怎麼在打鬧遊戲中,平衡權力關係、學習分享權力,但是在Rough-and-Tumble中就像課堂上講的,似乎父親佔的比重比較多,那母親呢?權力關係的學習不會完全是在Rough-and-Tumble當中學習,很常看到的是在賣場當中,會看到小孩子以哭鬧的方式吵著要某種東西,有時孩子可以如願以償、有時可能反而受到強烈的責罵,若以Hierarchical Power來說,孩子可能也會在這樣的關係中學習到如何爭取權力、甚至是察言觀色的技巧。
自己是覺得用階層關係來說明兒童發展感覺有點怪怪的,但又說不出來哪裡怪,因為人是具有變動性的,很多狀況下人的標準是不一的,在這樣的權力不對等的情況下,兒童就只能看人臉色並順從嗎?或者在這樣標準不一的情況下,使得兒童感到困惑,無所適從呢?兒童在這樣的階層關係中似乎喪失了其自主性的感覺。雖然仔細一想覺得這樣的說法其實也蠻合理的,但就是有種怪怪的感覺。
Autonomy
and Control:這裡又提到有關Hierarchical Power的東西,提到了一些個體差異性,父母會有父母的期待、但小孩也有他自己的意願,在這樣的過程當中,如何協調、share權力就是一門藝術了,而這也說明了在這個過程當中,不只是兒童試著學習怎麼爭取或成人如何下放權力,而是雙向的互相學習去取得平衡點,就像文中所說,成人確實有他強勢的資源,但兒童也有其自己的資源(像是如果有所不滿,或許會以冷戰、反抗、不理睬的方式來反應),其實在講權力的背後,關注的還是所謂的關係,關係如果失衡的話,越強烈的權力控制只會引起更大的反抗,這樣子的長期失衡便會引起一些問題。
Psychological
versus Behavioral Control:提到父母會將自己未滿足的需求加諸於孩子的身上。這種情形還蠻常見的,尤其在東方文化當中,父母會希望自己的子女比自己有成就,沒讀過大學的會希望子女上大學、生活過的辛苦、痛苦的父母會希望子女不要過像自己這樣的生活,其實是很正常的心態,有些父母會用威權的態度要孩子走自己想走的路;比較沒有威權的,也會給予孩子一種期待的情緒,而可能影響到孩子的選擇心理,這樣的情形就很容易造成父母對於孩子的過度關注、保護、控制,因為他們並不希望孩子走上一條他們覺得不好的路。
Monitoring
and Knowledge about Children and Their Activities:提到兒童的問題越少,相對的他們就越願意自我揭露。一個人自我揭露的程度,相當大的成分來自於父母的包容性或者是說這個社會的包容性,也就是說父母與孩子彼此願不願意去談這個問題,而不是透過直接的禁止來限制個人的行為,以抽菸、喝酒為例,這是部分青少年常見的問題,青少年抽菸喝酒並不是被這個社會法律所允許的,多數父母更是會強烈禁止自己的孩子做出這種行為,因此一旦孩子出現這樣的行為,就會譴責自己的孩子,孩子或許有他自己的原因(好奇、交朋友、真的喜歡抽之類的),但是這類理由通常還是不被接受,久而久之,孩子便不願意談這類問題,也越來越不願意分享自己的事情。
不過所謂包容性、開放性的討論確實是不容易達到的,這樣的互動也不見得就會帶來好的結果(但我認為確實可以減低傷害性),而權力的不對等、資源的不均性(包括生活經驗、金錢等等等)也讓雙方難以處在一個平等的溝通地位之上,父母或許以其經驗認為抽菸是為了好玩、交朋友等根本就毫無道理可言,因此便強烈禁止與譴責,父母的出發點是好意的,卻無法與孩子好好討論這類問題,因此最後雙方便交惡了。
生活中很多的事情都是如此,父母是出於好意禁止,孩子卻認為這樣的禁止毫無道理,或者根本沒想像中嚴重,最後雙方可能都會認為對方難以溝通或無法溝通,而越來越疏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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